医院营业执照名称变更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变更流程
名称核准 - 确认新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可通过工商部门官网在线提交核名申请(需1-3个工作日审核)。
-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
提交变更申请
- 核名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至工商局提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章、新名称等)。
领取新执照
- 完成变更登记后,按预约时间领取新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备案章)、新名称、经营范围调整说明。 补充材料
公司章程修正案(若经营范围调整);
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
公司印章(需重新刻制)。
三、注意事项
名称限制:
- 医疗机构名称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含有“诊所”“门诊部”等字样(仅限个体医疗机构);
- 与已注册医疗机构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需进行名称查重。
变更时限:
- 名称变更需在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决议作出后30日内申请。
后续手续:
- 刻制新公章并到公安机关备案;
- 更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等所有载有原名称的证照。
四、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1-4个工作日(核名+工商办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官网或政务服务大厅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