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称呼他人名字需根据身份、场合和礼仪规范来决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尊称他人
对长辈 - 父亲:令尊(对方父亲)
- 母亲:令堂
- 老者:老先生
对平辈或晚辈
- 平辈:兄台(正式场合)、兄长(非正式)
- 晚辈:小儿、犬子
对尊者
- 君子/夫子:先生、夫子
- 官僚:阁下、大人
二、谦称自己
第一人称
- 我、余、予、吾
- 自谦时可用:在下、区区、末晋
特定身份
- 学生:弟子、门生
- 仆人:小人、仆夫
三、特殊场合
初次见面
- 问姓:贵姓、台甫
- 问名:台甫、尊姓
介绍他人
- 直接说明:张衡字平子,南阳西鄂人也
- 引用典故:余昔闻《论语》曰“知之为知之”,故自号“知不知先生”
四、禁忌
平辈之间: 通常以字或称谓(如兄台)相称,直呼姓名被认为失礼 尊者面前
通过以上规范,既能体现礼仪,又能明确身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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