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为房产加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有房无贷情况下的加名方式
材料准备
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 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 完成现场核验后,缴纳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部分地区可能包含制图费);
- 10个工作日左右可领取新房产证,名字将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
注意事项
- 若房产证未登记密码,需现场设置初始密码;
- 加名后原贷款仍由原借款人偿还,无需变更贷款合同。
二、有房有贷情况下的加名方式
贷款变更手续
首需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将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抵押。
材料准备
除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及银行同意书。
办理流程
-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并缴纳110元手续费(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
- 完成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新房产证。
三、法律后果
加名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处理权;
未办理登记或未变更产权证书,加名行为无效。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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