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高中档案中的名字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教育局、学校及教育部的协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安机关办理姓名变更
提交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学籍证明、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更名证明等材料。
办理更名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更名证明》,户口本学生页需标注更名记录。
二、教育局审核
提交材料
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更名证明提交至当地教育局。
信息核验
教育局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无误后通知学校办理学籍变更。
三、学校操作
学籍信息修改
学校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核对录取档案信息后,开具《非冒名顶替证明》。
更新学籍系统
学校将更新后的学籍信息录入系统,确保与户籍信息一致。
四、教育部系统查重(部分地区要求)
提交材料
将户籍证明、非冒名证明提交至教育部系统进行姓名查重。
完成更名
查重通过后,学籍信息将最终更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将按新姓名发放。
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建议在高考报名前完成更名,避免影响报名及录取。 所有证明材料需与户籍信息完全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更名失败。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教育局或学校。 特殊说明 档案原件材料真实性:
地区差异:
历史档案:部分学校可能保留历史档案副本,需确保所有机构获取最新更名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学籍档案中的姓名与公安机关信息一致,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