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证上三人共有房产去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具体方法如下:
一、法律途径与所需材料
赠与过户 - 需将房产份额赠予其他共有人(如配偶、子女等),需办理公证手续。 - 所需材料:
- 公证书(需所有共有人同意);
- 身份证、房产证、共有权证明。
买卖过户
- 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将份额转让给其他共有人,需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 所需材料:
- 买卖协议;
- 身份证、房产证、共有权证明。
二、注意事项
份额标注
- 若房产证未明确标注份额,法律上默认为均等共有(如三人各25%)。建议提前通过协议明确份额,避免后续纠纷。 - 卖方需承担房产评估费的三分之一作为税费(非夫妻双方)。
贷款处理
- 若房产已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未成年人产权问题
- 未成年人一般无法单独处置房产,需通过父母代为办理赠与或买卖。
三、办理流程
签订协议: 买卖或赠与协议需经所有共有人签字,非本人签字需公证。 赠与需办理公证,买卖则无需。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协议等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根据房产评估价和产权人关系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办理完成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四、费用参考 契税公证(可选):
提交材料:
税费缴纳:
领证:
过户费:约0.1%-0.3%;
公证费:按件收取,约1000-2000元。
建议根据产权人关系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