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小孩改名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共同申请;18周岁以上公民需本人申请。特殊情况
乳名改学名、父母离异、再婚子女随继父/母姓、收养关系成立或终止、同校重名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变更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户口簿+出生证明)。
补充材料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
离婚证或父母同意书(父母离异需双方到场);
收养证(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
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审核材料
派出所对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证明(如重名证明、收养证明等)。
审批流程
完成材料审核后,派出所将材料上报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变更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新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变更;
新身份证制作周期约为1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8岁以上未成年人:
建议本人到场并签字同意;
跨区变更:
若户籍迁出,需在迁入地重新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费用:
工本费约6元。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010-XXXXXXX)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