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警察的主要职责和做法包括:
维护旅游区域的安全和治安
旅游警察大队负责依法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保障旅游区域的安全和治安。
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包括盗窃、抢劫、敲诈等,旅游警察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游客安全。
引导和维护旅游秩序
根据旅游区域的不同特点,合理引导游客活动,协助景区管理部门维护旅游秩序。
协助处理旅游纠纷
在旅游纠纷的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力保障游客权益,协助旅游企业和游客解决问题。
强化人员组织保障
采取“7*24小时”值班模式,出动大量警力和车辆,在重点景区设置兼职“旅游警察”队伍,全力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游客安全保障
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商户等方式,成功帮助走失或遇到困难的游客,如寻找走失老人、救治心梗游客等。
强化科技智能服务
在景区人员密集点位投放智能机器人、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急救医药箱等科技产品及医疗器械,提供防溺水、防盗、防骗常识以及爱护环境等温馨提示。
强化调解机制建立
通过“双报告”联勤联动机制,旅游警察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警情处置工作,确保涉旅警情得以圆满处置。
加强治安管控,维护旅游秩序
组织警力下沉各旅游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治安巡逻和服务群众工作,检查涉旅行业场所,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主动警务和预防警务
开展旅游消费护航专项行动,打击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涉旅违法犯罪活动,提前防控各类风险,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社区警务
旅游警务室落实“开门见警”要求,加强警企联动、警保联控,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旅游安全服务及救助。
通过这些措施,旅游警察能够有效提升旅游市场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营造生态、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