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交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计税或全额计税方法。差额计税允许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住宿费、餐饮费等),然后按6%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全额计税则是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应纳税额,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3%的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照1%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旅游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旅游企业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对旅游企业签订的合同、票据等,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其他税种
可能还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纳税申报和地点
旅游业纳税人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税费。
发票开具规范
选择差额征税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住宿费、餐饮费等规定费用时,按照税收政策要求,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方法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要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准确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同时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建议旅游企业在交税时,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妥善保管税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