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语中,商业发票上书写名字的方式需根据使用场景和票据类型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发票抬头(会社名)
公司抬头 若发票抬头为公司名称,需完整书写公司全称,使用 平假名
和 罗马音两种形式标注:
平假名:会社名(にほんめい)
罗马音:ryoushuusho
个人抬头
若为个人开具的发票,需使用 汉字书写姓名,例如「田中 一郎」
二、发票金额栏填写
需用 汉字完整书写金额,包括小数部分,例如「1,234.50円」
三、签名栏
公司发票
需加盖 财务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名
个人发票
需由本人 亲笔签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语言规范: 发票内容需使用 正式商务日语
格式要求:若用于报销,需在指定联次盖上 人名章
与收据的区别:便利店小票通常直接称为「領収書」(发票),但正式发票仍需按规范填写
建议填写时参照以下模板:
```
会社名(或 業主名):
税金込み額:¥1,234.50(小数点后两位)
税金額:¥109.50
合計:¥1,344.00
会社印章及签名
```
(注:具体格式可能因公司要求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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