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人如何称呼名字,综合历史文献和礼仪规范,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称呼体系
姓名与名的区分 古人姓名由“姓”“名”组成,姓是氏族标志,名是个人标识。名在幼年由父母赋予,字则是成年后(男子20岁、女子15岁)取的表字,二者有意义上的关联。
字的使用规则
- 平辈之间通常以字相称,视为尊重。
- 下对上、卑对尊时可用名或字。
- 同辈或晚辈面前多用字,长辈面前多用名。
二、特殊称呼场景
自称与谦称
- 自称时可用名(如《论语》中孔子自称“由”)。
- 自谦时可用名,如唐太宗称臣子魏征为“世民”。
尊称与别号
- 尊者对卑者、长辈对晚辈可用名(如《论语》中孔丘称弟子为“尔”)。
- 号(别号)是个人所取,如李白字太白,柳宗元号河东先生。
亲属与职务称呼
- 同宗亲属可用“叔伯”“兄弟”等称谓。
- 官员对下属可用职务称呼,如将军可直呼士卒名。
三、禁忌与规范
避讳制度: 君主、长辈或父母之名不可直呼,否则视为“大不敬”。 地域称呼
四、特殊称谓示例
丈夫与妻子:互称“良人”,妻子称丈夫为“郎君”。
文人雅称:如韩愈以“昌黎”自称,柳宗元称自己为“柳河东”。
综上,古人称呼名字时注重礼仪与身份差异,通过姓名、字、号的组合使用,既体现尊重又彰显社会等级。